內容註: |
1,綜合報告--10,臺灣地區社會服務及個人服務業--11,臺北市--12,高雄市--13,福建省金馬地區--14,臺灣省臺北縣--15,臺灣省宜蘭縣--16,臺灣省桃園縣--17,臺灣省新竹縣--18,臺灣省苗栗縣--19,臺灣省臺中縣--2,臺灣地區礦業及土石採取業--20,臺灣省彰化縣--21,臺灣省南投縣--22,臺灣省雲林縣--23,臺灣省嘉義縣--24,臺灣省臺南縣--25,臺灣省高雄縣--26,臺灣省屏東縣--27,臺灣省臺東縣--28,臺灣省花蓮縣--29,臺灣省澎湖縣--3,臺灣地區製造業--30,臺灣省基隆市--31,臺灣省新竹市--32,臺灣省臺中市--33,臺灣省嘉義市--34,臺灣省臺南市--35,臺灣地區抽樣調查工業部門--36,臺灣地區抽樣調查服務業部門--37,普查作業方法與規制--4,臺灣地區水電燃氣業--5,臺灣地區營造業--6,臺灣地區商業--7,臺灣地區運輸倉儲及通信業--8,臺灣地區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--9,臺灣地區工商服務業 |